第-次碰面?她当然记得,这辈子都不会忘记。
凝凝点点头,算是给李崇仁的答案。
“既然你记得,你觉得我还会有什么恶意吗?或者说,我还会伤害你吗?”凝宁,我爱你,还来不及呢。
心底裏的声音,李崇仁没说出来。
那年,凝凝大学报到,李崇仁当时读大四,是学生会的主席,负责安排新生报到等工作。凝凝就是他接待的第一个新生。他看到一个小丫头,扎着马尾,笑嘻嘻的小肥脸,笑的特别的甜美。说话很有礼貌,从她身上看到了一股子朝气和冲劲。
凝凝家是历城本地人,不需要住宿,她象征性的在宿舍走了一圈,便如一条小尾巴似的,追在李崇仁的身后,唠唠叨叨,忙个没完没了的帮他招待新生。
那个时候,凝凝长的漂亮,身材高挑,穿着一身名牌,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孩子,她却没有千金大小姐的架子,不矫揉造作,不傲慢看人。她不怕臟不怕累,跟在他的身后,当他的小尾巴跟着忙了一整天。
她的声音特别好听,如银铃一般叮铃铃的。
“学长他她是管理学院本科班的;学长,他她是外语系的;学长你渴不渴,我去给你买水喝;学长,有没有人说,你长的很帅?学长我饿了,先去吃点东西,一会过来再帮你……”
往事历历在目,回忆起来,还是很向往那个时候。
也是那个时候起,他渐渐的爱上了这个喜欢扎着马尾,笑容灿烂,不矫揉造作的千金大小姐,一个如春风一样的女子。
每一次,在校园相遇,她都会弯腰九十度,恭敬的跟自己问号:“学长好!”然后,笑声动听的甩开脚丫子,跑远。偶尔,还会回头给他做一个鬼脸,特别的可爱。
后来他知道,她有个青梅竹马的男朋友,两人的感情非常的好。
他不甘心,他还没征征战,就被无形的人杀得片甲不留,他想要争取。
所以,他从她身边最好的朋友去打探,打探她的男朋友叫什么?家室如何?等等、等等。
他家也是他们当地的大户人家,有钱,有实力,他想用这些外在条件,把那个时候还是男孩子的情敌比下去。调查的结果,却让他有些灰心,他发现,自己连那个人的一根手指头都不如。
她的男朋友,家裏很有钱,坐拥大公司,而且还是国内赫赫有名的黑-道名门之一。而他的家裏再有钱,再优势,也不及人家的冰山一角。
他不甘心,他不想这就这么放弃凝凝。那个时候谈恋爱,谁也不能保证最后能在一起。
所以,他毕业后,直接去了英国,寻找让自己变强大的机会。机缘巧合,他加入了那裏的国际帮派,经过多年的拼杀,他载誉而归,成为无可匹敌的强者,却发现,早已时过境迁。
她不在了,消失在历城?去了哪裏无人知晓。
如果不是莫妮卡找到他,要他帮忙除掉凝凝,还有刚才和他一起带进来的那个男人,他觉得,也许,这辈子,就会和凝凝错过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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